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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尚法
慎思明辨
合同审查那些事儿
作者: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 黄虹丽    发布于:2020-07-30 09:28:11    文字:【】【】【】浏览 (1203)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需要签订和履行一系列合同,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合同管理好为关键的就是如何签订合同,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结合在法律实务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就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建议。


  01·审查合同的主体资格   

    在现实中有些合同需要合同主体具有特殊资质,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提供服务方的主体除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以外,还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一般来讲,涉及开发建设、安装、运输、通信、人身健康等专业知识方面的业务,就应当考虑是否需要由具有特定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02·确认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使用统一的合同模板,这虽然为企业起草合同节省了时间,但对合同性质出现误判,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例如合同实质上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03·注意严谨用词  

    仔细斟酌合同用语的字句,以求达到内容具体明确,用语规范、用词严谨,排除歧义。

  04·注意保持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注意保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义务,过分强调一方权利而忽略义务或者剥夺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的合同要么得不到对方签署,要么会被对方以“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主张撤销,不仅如此,对于造成对方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05·注意“三金”条款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质,在合同法上被称为定金罚则。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务必注明“定金”字样。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06·解决争议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的途径。若是合同中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条款,则仲裁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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