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哲律师事务所

 

市局律管处领导到我所检查工作

□来自:(2007-11-26)  

  

2007年11月23日,金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洪宪处长和陈伟江副处长来我所检查指导工作。洪处长指出,新《律师法》大大加强了律师的责任,因此对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显得更加重要,要求我所及时组织学习新律师法。洪处长还对我所的良好办公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

 

 

消息来源/(2007-11-26)